各乡镇(街道)教育办公室、中心学校:
根据《东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完善教育救助体系的实施意见》和省、市有关要求,为做好2014年度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贫困家庭寄宿生生活补助费评审发放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全县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就读的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低保户家庭子女住宿生要优先纳入资助范围。
二、救助标准
农村中小学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标准为小学(1-5年级)1000元/生,初中(6-9年级)1250元/生。
三、名额分配
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贫困家庭寄宿生生活费资助名额分配情况详见下表:
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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寄宿生总人数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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贫困(含低保)家庭寄宿生资助名额分配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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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助人数(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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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助金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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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宋镇实验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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