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强和规范县政府投资项目合同(以下简称合同)签订的合法性、规范性和可操作性,保障财政资金安全和公共资源、公共资产的有效利用,预防和减少合同纠纷,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政府投资条例》(国务院令第712号)《山东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鲁政字〔2020〕232号)等法律法规和其他政策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利津县政府投资项目合同联合审查工作办法》征求意见稿,现面向全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和建议。 欢迎社会各界人士通过邮箱、信函、电话等方式提出意见建议,并注明修改意见者的姓名及联系方式,对收到的意见、建议,我们将及时认真研究,并对办法相关内容进行修改、完善。 征求意见时间:2025年1月29日-2月28日 意见反馈方式: 1.邮政编码:257400 2.联系电话:0546-5626805 3.电子邮箱:ljxsfjfzb@dy.shandong.cn 4.地址:东营市利津县利一路119号 5.登录利津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lijin.gov.cn/index.html),在“政民互动”板块下的"意见征集”专栏中提出意见。 附件: 利津县政府投资项目合同联合审查工作办法(征求意见稿).docx 《利津县政府投资项目合同联合审查工作办法(征求意见稿)》解读.docx
利津县司法局 2025年1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