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完善渔港投资、建设与管理的配套法规,明晰所有权、使用权和管理权,规范渔港规划、审批、建设、维护、经营等各个环节及渔港监督管理,维护渔港生产经营秩序,提升依据港章管理渔港能力,依法规范渔港相关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防治船舶污染海洋环境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渔港水域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山东省渔业港口和渔业船舶管理条例》及《山东省规范海洋渔业船舶捕捞规定》等法律、规章,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了《刁口渔港管理章程》征求意见稿,现面向全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和建议。 欢迎社会各界人士通过邮箱、信函、电话等方式提出意见建议,并注明修改意见者的姓名及联系方式,对收到的意见、建议,我们将及时认真研究,并对办法相关内容进行修改、完善。 征求意见时间:2025年3月30日-4月30日 意见反馈方式: 1、邮政编码:257400 2、联系电话:0546-5621975 3、电子邮箱:ljxnyj@dy.shandong.cn 4、登录利津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lijin.gov.cn/index.html),在“政民互动”板块下的"意见征集”专栏中提出意见。 5、地址:东营市利津县利一路115号
附件: 《刁口渔港管理章程(征求意见稿)》.doc 《刁口渔港管理章程(征求意见稿)》草案解读.doc
利津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3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