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我县托育服务收费管理,促进托育服务行业健康发展,根据省委省政府《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实施方案》(鲁发〔2022〕14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决定制定我县公办和普惠性民办托育机构托育服务收费标准。现征求各有关单位意见,请于9月16日下午下班前将意见反馈至县发展和改革局。(联系电话:5685167,邮箱:Ljxfgj@dy.shandong.cn)
附件:关于明确利津县公办和普惠性民办托育机构托育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docx
一图读懂:利津县公办和普惠性民办托育机构托育服务收费标准
利津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8月17日
为规范我县托育服务收费管理,促进托育服务行业健康发展,根据省委省政府《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实施方案》(鲁发〔2022〕14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决定明确我县公办和普惠性民办托育机构托育服务收费标准。为了更好的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我局于8月17日-9月16日在政务公开公告公示专栏进行了征求意见,截至9月16日,未收到有关《关于利津县公办和普惠性民办托育机构托育服务收费标准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特此说明。
2023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