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津县历史悠久。早在周秦时代,县境西南部已有古陆地存在,属齐国。汉代属千乘郡漯沃县、蓼城县地。东汉后,黄河在此域地入海,随着黄河三角洲的形成和发展,域地不断向渤海湾扩延。隋代,置永利镇,属蒲台县。唐宋时期,属渤海县永利镇。金代明昌三年十二月(1193年1月)升镇为县,至今已有800多年历史。因邑有东津码头,故以“永利”“东津”合名为“利津”,时属山东东路滨州刺史郡。元明时期属山东济南路(府)滨州。清代始属山东济南府滨州,后改属山东济南道武定府。民国时期属山东武定府。利津因河海而兴,凭借“内控黄河,外锁海运要津”,逐渐形成水陆码头和商贸重镇。1941至1944年,八路军山纵三旅解放了利津县东部和东北部地区,建立了垦区抗日民主政权,创建了垦区抗日根据地,广大军民在清河区和渤海区党委的领导下与日伪展开殊死斗争,取得了多次反“蚕食”、反“扫荡”胜利,终于迎来了敌后战场的对日局部反攻,并于1944年8月一举解放了利津城,成为山东全境解放第一县。9月,中共利津县委建立。10月,利津县人民临时代表大会召开,宣布成立利津县抗日民主政府,属渤海区管辖。同月,奉上级命令,将利津县划分为两个县,利津县、垦利县开始分别建置。新中国成立后,渤海区撤销,利津县归属惠民专区。1958年11月,利津县撤销,并入沾化县,归属淄博专区。1961年10月,恢复利津县建制,又重新划归惠民专区。1983年10月东营市成立后,利津县又划归东营市管辖。
——摘自《利津年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