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津县城镇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更新成果
承办单位: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利津县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4-2026年)
承办单位:县民政局
建立全县“津诉即办”企业诉求 解决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
承办单位: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利津县“十四五”时期 “无废城市”建设落实方案
承办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利津县分局
促进质量品牌和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激励措施
承办单位:县市场监管局
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及执行报告
承办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局
关于加快大豆产业发展的意见
承办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利津县“十四五”养老服务体系规划
承办单位:县民政局
利津县“十四五”安全生产规划
承办单位:县应急管理局
利津县“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
承办单位:东营市生态环境局利津分局
利津县“十四五”卫生健康规划
承办单位:县卫生健康局
利津县残疾人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
承办单位:县残联
利津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
承办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局
利津县重大突发事件应急保障体系建设规划(2021-2030年)
承办单位:县应急管理局
利津县应急物资储备体系建设规划(2021-2030年)
承办单位:县应急管理局
实施新一轮技术改造推动工业高质量发展
承办单位: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全县学前教育城乡一体化发展改革
承办单位:县教育局
加强规划引领提升城市建设品质实施意见
承办单位:县自然资源局
筛选确定2021年度全县重点工程和民生实事
承办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局
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及执行报告
承办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局
利津县重大决策事项制定标准
《国务院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3号)、《山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36号)体系完备,与我县具体情况吻合,能够全面指导我县重大决策的制定和运行,经研究,我县将严格按照上级规定落实重大决策事项的制定,不在制定我县相关规定。特此说明。[点击查看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