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设立依据
1.《政府投资条例》(国务院令第 712 号)第九条
2.《山东省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2020 年修改)第三十六条
(二)办理条件
1.属发展改革部门权限内受理事项;
2.申报材料规范、完整,符合国家有关规定要求;
3.对可研报告批复后,审批初步设计概算的项目,立项文件已经发展改革部门批复,建设规模、建设内容、建设标准和投资概算复合可研批复要求。
(三)申报材料
1.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文件;
2.项目初步设计概算审批申请文件;
3.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文本。
(四)办理流程
1.提交申请材料(现场提交、网络提交或邮寄提交)并受理;
2.审核后出具正式批复文件(现场领取或邮寄送达)。
(五)办理时限
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3个工作日。
(六)收费依据及标准:无收费
(七)咨询电话:0546-5621055
(八)投诉电话:0546-5628760
(九)网上申报网址:http://dyljzwfw.sd.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