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津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服务指南
发布日期:2025-05-22 信息来源:县行政审批局
信息来源:利津县政府门户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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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设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三十七条、第三十八条、第四十四条;

2.《山东省城乡规划条例》(2018年修正)第四十一条、第四十二条、第四十四条。

(二)办理条件      

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应当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并符合下列要求:

1.出让用地需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附规划设计条件;划拨用地需具有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及附规划设计条件;

2.项目已经有关部门批准(审批、核准、备案);

(三)申报材料       

1.一张申请表单;

2.项目可研审批、核准或备案文件;

3.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及相应图件、规划条件(涉及出让用地的建设项目);

4.国有土地使用批准文件或书面意见及相应图件(涉及划拨用地的建设项目)。

(四)办理流程       

1、受理(综合受理窗口提交材料);

2、审核(对材料进行审核,出具审核意见)。

3、决定(局领导签批意见)。

4、发件(通知申请人到县政务服务中心一窗受理窗口领取《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或《临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或不予许可决定书)。

(五)办理时限      

承诺时限:3个工作日(不含公示时间)。

(六)收费依据及标准:无收费

(七)咨询电话:0546-5628991

(八)投诉电话:0546-5628760

(九)网上申报网址:http://dyljzwfw.sd.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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