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370522004513567X/2025-00528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发布机构: | 县农业农村局 | 组配分类: | 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和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
| 文件编号: | 发文日期: | 2025-01-14 |
根据东营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做好2024年市级乡村振兴重大专项资金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服务主体培育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和《利津县2024年市级乡村振兴重大专项资金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服务主体培育项目实施方案》有关要求,经家庭农场自愿申报,乡镇推荐,县级审验等流程,拟确定补助对象为利津县皓月家庭农场。现予以公示(详细建设内容及补贴金额见附件),公示时间5天(2025年1月14日—2025年1月18日),如有意见或有异议,请向利津县农业农村局反映,联系电话:0546-5622815。
附件:
2024年市级乡村振兴重大专项资金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服务主体项目建设情况
合作社或家庭农场名称 | 建设或购置内容 | 补助金额/万元 |
利津县皓月家庭农场 | 购置颗粒成型机、自动输送机、粉碎机、饲料打包机等黄秋葵加工设备。 | 5 |
利津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