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70522K21505011R-A/2024-46546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县政府办公室 组配分类: 政策解读
文件编号: 发文日期: 2024-08-09
利津县税务局关于《利津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网格化管理工作规范》的文字解读
发布日期:2024-08-09 信息来源:县政府办公室
信息来源:利津县政府门户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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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制定背景

推动优化调整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流程,将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管理纳入全县社会治理大格局,以网格化管理单位为抓手,建立城乡居民“两险”网格化管理体系。

二、出台目的

加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征收、宣传等管理工作,做到人员进网格、事项进网格、责任进网格、宣传进网格,为广大缴费人提供更快捷、更全面的缴费服务,提升居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三、政策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二)《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

(三)结合本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征管实际。

四、主要内容

《工作规范》共六章二十八条。

第一章总则篇共七条,结合“保障城乡居民缴费人合法权益”的总体要求,对“规范”的适用范围、城乡居民“两险”网格化管理单位、管理人员等进行释义。

第二章工作职责篇共四条,完善协同机制,成立以政府为责任主体,税务局为牵头单位,多部门共同参与的城乡居民社会保险费网格化管理工作议事机构,明确人社、医保、税务、教育、公安、民政、残联、退役军人等各职能部门工作职责,明确成年居民和非入学的未成年居民、各类学生群体(含学前教育)及其他相关单位三类居民所对应网格化管理单位及其指定工作人员规范。

第三章工作内容篇共三条,突出精细管理,明确网格化管理单位具体工作内容,涉及登记、宣传、培训、缴费、收集意见、档案管理、工作保密等八项内容,明确便民服务中心、村居(社区)网格化管理工作人员对成年居民和非入学的未成年居民社保费征缴工作内容和学校集中网格化管理对在校学生医保费征缴的工作内容,优化工作程序、提高工作效率。

第四章风险管理篇共八条,严格防控风险,完善长效机制,建立现金征缴网格化管理风险防控机制和网格化管理公示制度,确保网格化管理社保基金安全。税务、医保、人社、教育等部门对网格化管理单位加强指导,开展监督检查,防范化解舆情风险。

第五章监督考核篇共四条,强化监督考核,提出通过网格化管理单位内部监督、人民群众外部监督、各职能部门专门监督等形式规范网格化管理工作,推动城乡居民社会保险费网格化管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第六章附则篇强调加强各部门精诚合作、协同共治。



联系科室:利津县税务局社会保险费与非税收入股  联系人:闫曙光    联系电话:0546-56260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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