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4—2026年)〉的通知》(鲁政办字〔2023〕207号)、《东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营市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4—2026年)〉的通知》(东政办字〔2024〕19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工作实际,县民政局起草了《利津县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4—2026年)》(以下简称“行动计划”),征求了相关部门单位意见建议,现就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起草背景和把握原则
2024年6月19日,市政府办公室下发了《关于印发<东营市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4-2026年)>的通知》(东政办字〔2024〕19号),对完善分层分类养老服务体系进行了安排部署。为贯彻落实上级有关安排部署,县民政局结合利津实际,牵头起草了《行动计划》初稿。《行动计划》起草过程中,主要把握以下原则。
(一)全面落实上级要求。起草过程中多次到市民政局汇报对接,及时校准方向、把握重点。对市《行动计划》提出的7个行动,30项措施,逐项进行细化落实,并结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发展银发经济增进老年人福祉的意见》和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行动计划》,研究制定了相关措施。
(二)坚持突出问题导向。立足利津养老服务发展现状、存在问题和群众需求,重点解决5方面问题:一是针对服务供需不匹配、养老机构入住率低问题,重点提升养老服务水平,开展普惠性养老机构认定;二是针对供给结构不合理,重点推动“五位一体”有效衔接的养老服务设施布局;三是针对人才队伍不完备问题,重点推出激励政策,加强专业人才培养培育;四是针对助老食堂运营困难、可持续性不高问题,提出坚持精准助餐,多元化多模式发展老年助餐服务;五是针对养老事业与养老产业协同发展问题,抓好国有康养公司运营,加快构建“机构—社区—居家”三位一体养老服务体系,丰富老年产品用品供给,大力推动发展银发经济。
(三)积极寻求创新突破。在完成上级安排部署、解决利津现有问题的基础上,锚定建设“高水平现代化新利津”总体目标,把握积极稳妥、目标可达的原则,创新提出一系列举措,力争推动利津养老相关工作走在前列、争当排头。
二、主要内容
《行动计划》共分三个部分。
(一)目标任务。一是设施扩量。提出形成“养老机构+乡镇(街道)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农村幸福院+养老驿站”五位一体、有效衔接的养老服务设施布局。二是服务提质。提出进一步加强养老服务标准化、专业化、信息化建设,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等级持证率达到90%以上,医养结合服务覆盖率保持在100%。三是发展增能。提出培育发展养老服务龙头企业。
(二)重要举措。包括7大行动、25条具体措施。一是开展居家社区扩围增效行动。强化社区养老服务设施配建,深化居家上门服务,开展精准老年助餐,建设老年友好型社区,引导社会组织参与养老服务。二是开展养老机构强基提质行动。强化公办机构兜底保障服务,拓展养老机构居家社区养老服务,开展普惠性养老机构认定,扩大护理型养老机构服务供给,积极推进智慧养老院建设。三是开展医养康养深度融合行动。加强医疗资源对养老机构服务支持,扩大居家社区医养康养服务供给,推动医养康养资源统筹联动,发挥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医养作用,营造老年就医友好环境。四是开展养老人才提升培育行动。支持院校设立养老服务相关专业,给予入职、职业技能等级奖补,开展养老服务领域人才选拔推荐,加大养老服务稳岗就业政策支持。五是开展养老服务质量规范创新行动。开展基本养老服务综合平台试点,打造智慧为老服务场景,强化养老服务综合监管,加强养老服务标准化建设,推动提升县域养老服务创新发展水平。六是开展银发经济提速发展行动。培育经营主体,实施引资引才,推进产业集群集聚发展,丰富老年产品用品供给。七是开展农村养老服务增质行动。提升农村养老服务专业化水平,增加农村养老集聚发展渠道,健全城乡协作支援机制。
(三)保障措施。阐明了保障《行动计划》落地实施的工作机制,通过加强组织领导,强化政策支持,着力推进落实,深化宣传引导,确保完成各项目标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