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705220045130068/2024-46423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县发展和改革局 组配分类: 负责人解读
文件编号: 发文日期: 2024-06-24
利津县发展和改革局党组书记、局长董立峰关于《关于调整利津县巡游出租汽车运价的通知》的解读
发布日期:2024-06-24 信息来源:县发展和改革局
信息来源:利津县政府门户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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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发展改革局、利津县交通运输局、利津县市场监管局印发《关于调整利津县巡游出租汽车运价的通知》(利发改〔202445号)现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我县现行出租汽车运价是2019年制定的,因经济发展水平、车辆保有量等情况变化,运营环境有了较大变化,适当调整出租汽车运价,有利于我县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根据《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山东省定价目录》及规范性文件管理的有关要求,决定调整我县巡游客运出租汽车运价。

二、出台目的

为了合理疏导价格矛盾,规范我县出租汽车收费行为

收费标准

1起步价格:起步价格8.00/3公里不足3公里按3公里计费不收取燃料附加费

2基本运价:基本运价1.80/公里实际计量采取每100米为一个计费单位不足100米按照100米计算

3分段计价:8公里(不含)-25公里(含)加收50%基本运价2.70/公里25公里(不含)-100公里(含)加收75%基本运价3.15/公里;100公里(不含)以上加收100%基本运价3.60/公里

4低速收费:因乘客要求停车等候或道路等客观条件车速低于12公里/小时计时收费3分钟免费、以后每增加1分钟加收0.40元、不足1分钟按1分钟计。非因乘客要求造成的停车时间如加油、修理等不计在内

5夜间加价:夜间2200至次日600起步里程3公里后加收0.30/公里

6其他规定:过路、过桥、轮渡、停车场费用由乘客承担不收取行李、包裹等杂费。

 

 

联系单位:利津县发展和改革局

联系科室:区域发展服务中心

联系人:左文倩

联系人:0546—56851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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