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370522K21505011R-A/2024-45285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发布机构: | 县政府办公室 | 组配分类: | 政府规范性文件 |
| 文件编号: | 利政发〔2024〕1号 | 成文日期: | 2024-05-31 |
| 有效性: | 有效 | 主题类型: | 自然资源 |
| 规范性文件编号: | LJDR–2024–0010001 | 失效日期: | 2027-06-30 |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单位:
为加强国有土地资产管理,优化土地资源配置,规范土地资产评估、房地产交易等行为,促进土地市场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有关规定及《城镇土地分等定级规程》(GB/T18507—2014)、《城镇土地估价规程》(GB/T18508—2014),对县城区、四建制镇及产业园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成果进行了更新,现予以公布,请认真遵照执行。
土地级别范围及界线应以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图为准。本通知自2024年7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7年6月30日。
附件:1.利津县城区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更新成果
2.利津县四建制镇及产业园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更新成果
利津县人民政府
2024年5月31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附件2



附件:
利政发〔2024〕1号关于公布利津县城镇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的通知.pdf
利政发〔2024〕1号关于公布利津县城镇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