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5月26日,县委副书记、县长张奎滨主持召开第19-52次县政府常务会议,会议听取了《利津县城镇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更新成果(讨论稿)》起草情况的汇报。
会议指出,基准地价是法定公示地价,确定并公布基准地价是规范土地管理的一项重要基础性工作。各级各部门单位要充分发挥基准地价的调控作用,规范应用基准地价、严格执行地价标准、不断完善地价体系,为高水平现代化新利津建设做出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