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370522K21505011R-A/2023-42428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发布机构: | 县政府办公室 | 组配分类: | 政策解读 |
| 文件编号: | 发文日期: | 2023-07-15 |
根据工作要求,现将《预案》解读如下。
一、修订背景
结合新的形势任务和要求,进一步完善部门分工配合、协同做好灾害救助工作,更好指导各部门有序组织开展灾害救助工作,推动构建上下对应、有序衔接、协调一致的灾害救助预案体系。
二、修订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森林防火条例》《草原防火条例》《国家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预案》《山东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山东省实施〈森林防火条例〉办法》《山东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山东省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预案》《东营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利津县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
三、修订目的
进一步完善体制机制,依法有力有序有效实施森林草原火灾应急处置,确保处置准备充足、反应迅速、指挥科学、措施有力,最大程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护森林草原资源,维护生态安全。
四、重要举措
本次《预案》修订结合修订依据和我县实际,构建预案框架,完善预案内容,确保满足我县自然灾害救助工作实际需求,包括9个部分。
(一)总则。明确了编制目的、依据、适用范围、工作原则和灾害分级等,强调了组织指挥能力建设。
(二)主要任务。明确了解救疏散、组织灭火、保护重要目标、转移重点物资和维护社会稳定5大任务。
(三)组织指挥体系。明确了指挥机构和职责分工。下设立了12个专业组,各专业组分工合作,确保指挥顺畅。
(四)处置力量。明确了3支专业力量和2支协助力量在灭火时的协调方式,防止发生意外伤害。
(五)预警与监测。预警方面,根据火灾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由高到低划分红、橙、黄、蓝四个等级,根据不同等级发布不同范围的信息;监测方面,加强信息收集和报告,为指挥机构决策提供据。
(六)应急响应。根据火灾等级,相应启动I-IV级应急响应,落实响应措施,最终实现5大任务之目的。
(七)应急保障。包括物资、资金、交通运输、通信与信息等保障工作,实现省、市、县、乡、林场指挥平台联网畅通。
(八)后期处置。进行火灾评估、火案查处、约谈整改、责任追究、工作总结等具体工作。
(九)附则。主要规定日常培训、演练、预案管理、预案解释、预案实施等5个方面实施与落实。
咨询科室:利津县应急管理局综合减灾救灾室 咨询人:曹列国 咨询电话: 0546-56801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