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70522K21505011R-A/2023-03081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县政府办公室 组配分类: 利政发
文件编号: 利政发〔2023〕2号 发文日期: 2023-06-25
有效性: 有效 主题类型: 其他
规范性文件编号: 失效日期:

利津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利津县人民政府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利政发〔2023〕2号)
发布日期:2023-06-25 信息来源:县政府办公室
信息来源:利津县政府门户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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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单位:

为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推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山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等有关规定,县政府研究确定了《利津县人民政府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已经县委同意,现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列入目录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要严格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决策事项承办单位在提请县政府常务会议集体讨论决定时,应报告履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的情况。

二、各决策事项承办单位要压实工作责任,认真组织实施,把握时间节点,做好决策草案拟定等工作,确保按时完成。

三、目录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县委、县政府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实际情况,确需对目录进行调整的,决策事项承办单位要认真研究论证,提出调整建议后按程序办理。

四、决策承办单位要按照政务公开的要求,做好重大行政决策事项信息公开和政策解读等工作。县司法局要加强工作指导服务,促进决策质量和效率提升,有力推动法治政府建设。


附件:利津县人民政府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利津县人民政府

2023年6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利津县人民政府

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序号

重大行政决策事项

承办部门

计划完成时限

1

建立全县“津诉即办”企业诉求

解决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

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3年6月

2

利津县“十四五”时期

“无废城市”建设落实方案

市生态环境局

利津县分局

2023年8月

3

促进质量品牌和知识产权

高质量发展激励措施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8月

附件:利政发〔2023〕2号关于公布利津县人民政府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pdf

          利政发〔2023〕2号关于公布利津县人民政府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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