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3705220045131374/2023-42849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发布机构: | 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 组配分类: | 经办流程 |
| 文件编号: | 发文日期: | 2023-12-02 |
一、办理依据
【行政法规】
1.《部分行业企业工伤保险费缴纳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0号);
【规范性文件】
2.《山东省推进铁路公路水运水利能源机场等工程建设项目参加工伤保险工作方案》(鲁人社发〔2018〕16号)。
二、受理单位、办理地点、咨询电话
利津县人社局,利津县政务服务中心一楼B区(利津县利二路与津七路交叉路口西北角),0546-5625728
三、办理条件
建筑施工企业承接的建设项目、工程建设项目。
四、申请材料、基本流程
1.现场服务
施工企业携带:
1.《中标通知书》或《承接工程通知书》的原件;
2.经主管部门备案的《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的原件;
3.其他说明材料:已经开工的提供开工通知书;建设项目已经转包、分包或劳务分包的,提供转包合同、分包合同或劳务分包合同。
到施工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登记,完成缴费后出具《建筑施工项目工伤保险参保证明》和《建筑施工项目工伤保险参保证明》。
五、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六、办理时限
即时办理
七、公开单位
利津县社会保险事业中心
八、公开渠道和载体
“中国·东营”政府门户网站
东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
东营政务服务网
利津县政府门户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