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70522004513145Y/2022-3530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县民政局 组配分类: 救助标准
文件编号: 发文日期: 2022-02-22
2022年利津县民政局特困人员救助标准
发布日期:2022-02-22 信息来源:县民政局
信息来源:利津县政府门户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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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22年1月1日起,提高我县困难群众救助保障水平。

  1.城市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按照城市低保标准的 1.5倍执行,达到每人每月1434元。

  2.农村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按照农村低保标准的 1.5倍执行,达到每人每月1202元。

  3.特困人员照料护理标准。一档为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的,由每人每年8404元提高到9245元,二档为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的,由每人每年4202元提高到4623元,三档为具备生活自理能力的,由每人每年2522元提高到277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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