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津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商品房预售服务指南
发布日期:2022-02-21 信息来源:县行政审批局
信息来源:利津县政府门户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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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设立依据                      

《山东省商品房销售条例》

(二)办理条件      

符合法定条件,且申报资料齐全

(三)申报材料       

1.《商品房预售许可申请表》;

2.《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事项“一张申请表单”》;

3.开发企业的营业执照;

4.开发企业资质证书;

5.开发企业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

6.不动产权证书;

7.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8.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施工楼号和预售楼号对照表(公安局备案);

9.监理公司对工程建设进度的证明;

10.业主临时公约及备案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

11.商品房预售方案;

12.商品房预售总平面图、分层平面图、分户面积图;

13.楼盘表审核证明;

14.预售资金监管协议;

15.公安部门出具的门牌楼号证明;

16.土地或在建工程已经设置抵押的,还应当提交抵押权人签署的同意预售证明;

17.暂定资质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还应当提供质量责任承担主体提供的担保函、法人资格及赔偿能力证明。

(四)办理流程       

1.提交申请材料(现场提交、网络提交或邮寄提交)并受理;

2.审核后出具正式批复文件(现场领取或邮寄送达)。

(五)办理时限      

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2个工作日。

(六)收费依据及标准:无收费

(七)咨询电话:0546-5628991

(八)投诉电话:0546-5628760

(九)网上申报网址:http://dyljzwfw.sd.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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