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370522K21505011R-A/2021-34226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发布机构: | 县政府办公室 | 组配分类: | 利政办发 |
| 文件编号: | 利政办发〔2021〕14号 | 发文日期: | 2021-12-27 |
| 有效性: | 有效 | 主题类型: | 公安、司法 |
| 规范性文件编号: | 失效日期: |
文字解读:关于调整利津县政府2021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解读说明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单位:
2021年7月30日,县政府公布了《利津县人民政府2021年度重大行政决事项目录》(利政办发〔2021〕14号),根据《山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有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经县委、县政府同意,对2021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进行调整。现将有关调整情况通知如下:
将县卫生健康局承办的《利津县“十四五”卫生健康规划》、县发展和改革局承办的《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及执行报告》、县财政局承办的《全县财政预决算及执行情况报告》等3项决策事项调整出目录。
附件:利津县人民政府2021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调整后)
利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2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利津县人民政府
2021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调整后)
序号 | 重大行政决策事项 | 承办部门 | 备注 |
1 | 《利津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 | 县发展和改革局 | |
2 | 利津县重大突发事件应急保障体系建设规划(2021—2030年) | 县应急管理局 | |
3 | 利津县应急物资储备体系建设规划(2021—2030年) | 县应急管理局 |
利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2月27日
附件:
利政办发〔2021〕14号关于调整利津县人民政府2021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pdf
利政办发〔2021〕14号关于调整利津县人民政府2021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