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70522K21505011R-A/2020-32943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县政府办公室 组配分类: 政府规范性文件
文件编号: 利政发〔2020〕4号 成文日期: 2020-05-22
有效性: 失效 主题类型: 综合
规范性文件编号: LJDR–2020–0010002 失效日期: 2023-06-22

利津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利津县城镇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的通知(利政发〔2020〕4号)-已失效
发布日期:2020-05-22 信息来源:县政府办公室
信息来源:利津县政府门户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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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单位:

为加强城镇土地资产管理,有效指导土地估价行为,规范土地 资产交易秩序,促进土地市场健康发展,根据《山东省国土资源厅 关于做好公示地价体系建设和管理工作的通知》(鲁国土资字〔2018〕280号)文件要求,县政府对全县城镇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进行了更新调整,并通过市级验收,现予以公布,请认真遵照执行。

本通知由县自然资源局负责解释,土地级别范围及界线应以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图为准。本通知自2020年6月23日起施行,有效期至 2023年6月22日。利津县人民政府2017年6月23日印发的《利津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利津县城镇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的通知》(利政土字〔2017〕23号)同时废止。

附件:1. 利津县城区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更新成果

          2. 利津县四建制镇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更新成果

利津县人民政府

2020 年5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1:

利津县城区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更新成果


一、土地级别

用途

级别

范 围

面积

(平方公里)

商服用地

一级

东起津一路沿街东侧权属单位,南至利一路,西沿中心医院东侧—利二路—津五路

—利三西路—佳滨小区东,北至滨港路

1.73

二级

东起文化路,南至规划水库北路,西至宫家干渠—津六路,北至利五路—利六路

3.92

三级

东起利津街道中学、利津街道职教中心东边界,南至评价区范围边界,西沿评价范围边界—316 省道—利六路—宫家干渠, 北至永莘路

18.45

四级

评价范围内除一二三级地以外的土地

21.94

住宅用地

一级

东起津一路,南至大桥路,西沿津五路— 中心医院东侧—利二路—三里河沟,北至滨港路

2.07

二级

东起文化路,南沿S316 省道至评价区边界,西沿宫家干渠—220 国道—规划路— 利一路—津八路—利二路—津六路,北至利五路—津三路—利六路—利津一中南

9.35

三级

东起利津街道中学、利津街道职教中心东边界,南至评价区范围边界,西沿评价范围边界—316 省道—利六路—宫家干渠, 北至永莘路

12.68

四级

评价范围内除一二三级地以外的土地

21.94

用途

级别

范 围

面积

(平方公里)

工矿仓储用地

限制区

东至评价范围界线,南至评价范围界线, 西至宫家干渠,北沿利二路—津六路—利三西路—三里河沟—津三路—利六路— 津二路—津苑路至永莘路

14.04

一级

东起津苑路,南沿津二路—利六路—津三路—三里河沟—利三西路—津六路—利二路,西至宫家干渠,北至永莘路

4.19

二级

东起津二路—崔林村西—利八路,南沿永莘路—宫家干渠至评价区范围边界,西沿津八路—西湖春天南—津九路—凤凰城实验街道学校—津九路—利九路—津八路,北至利十一路

14.26

三级

评价范围内除一二级地以外的土地

13.55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一级

东起津一路,南至大桥路,西沿津五路— 中心医院东侧—利二路—三里河沟,北至滨港路

2.07

二级

东起文化路,南沿S316 省道至评价区边界,西沿宫家干渠—220 国道—规划路— 利一路—津八路—利二路—津六路,北至利五路—津三路—利六路—利津一中南

9.36

三级

东起利津街道中学、利津街道职教中心东边界,南至评价区范围边界,西沿评价范围边界—316 省道—利六路—宫家干渠, 北至永莘路

12.67

四级

评价范围内除一二三级地以外的土地

21.94

二、基准地价

土地级别

商服用地

住宅用地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土地级别

工矿仓储用地

元/m2

万元/亩

元/m2

万元/亩

元/m2

万元/亩

元/m2

万元/亩

一级

1170

78

1200

80

840

56

限制区

255

17

二级

930

62

1050

70

735

49

一级

210

14

三级

720

48

810

54

567

37.8

二级

180

12

四级

600

40

630

42

441

29.4

三级

166

11.1


注:以上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基准地价为二级类中的新闻 出版、医疗卫生、社会福利、文化设施、体育、教育、科研用地的  价格;机关团体、公用设施、公园与绿地基准地价参照本基准地价下浮 20%。

三、基准地价内涵

(一)基准日。2019年1月1日。

(二)标准容积率。商服用地为 1.2,住宅用地为 1.2,工矿仓储用地为 1.0,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为 1.2。

(三)土地开发程度。商服、住宅、公服用地一级地、“工业限制区”开发程度为“六通一平”(通路、供水、排水、供电、通讯、 供暖、土地平整);商服、住宅、公服用地二、三、四级地、工矿仓储用地一、二、三级地开发程度为“五通一平”(通路、供水、排水、供电、通讯、土地平整)。

(四)土地使用年期。商服用地为 40 年,住宅用地为 70 年,工矿仓储用地为50年,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为50年。

附件 2:

利津县四建制镇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更新成果

一、土地级别

建制镇

级别

范 围

面积

(平方公里)

北宋镇

一级

东至实验学校东临道路,南至滨港公路,西至东方红路,北至镇政府宿舍以北、水塘以南

0.23

二级

评价范围内除一级地以外的土地

0.83

盐窝镇

一级

东至政和小区以东、滨港路,南至汽车站以南西至镇政府西街 100 米,北至盐西街、镇政府以北、政和小区以北

0.29

二级

评价范围内除一级地以外的土地

1.44

陈庄镇

一级

东沿县二中以东、辛河路、韩南二村、镇政府以东,南至盛苑路,西至中兴路、陈南村支路裕兴路,北至县二中以北、加油站北支路

、 0.51

二级

东至东一路、熙瑞豪庭以东,南至新韩二村、三村以北、民生花苑、盛苑小区以南,西至中心幼儿园、博园名郡以西、裕兴路、陈南村、陈庄村支路,北至陈东村、韩南二村以南

1.11

三级

评价范围内除一二级地以外的土地

8.57

汀罗镇

一级

东至沿辛河路以东 100 米,南至加油站以南、泰和居小区以北,西至自然资源所、税务所以西道路,北至镇政府以北、罗家村以南支路

0.41

二级

评价范围内除一级地以外的土地

1.51

二、基准地价

建制镇

土地级别

商服用地

住宅用地

工矿仓储用地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元/m2

万元/亩

元/m2

万元/亩

元/m2

万元/亩

元/m2

万元/亩

陈庄镇

630

42.00

550

36.67

182

12.13

385

25.67

550

36.67

450

30.00

160

10.67

315

21.00

440

29.33

360

24.00

145

9.67

252

16.80

汀罗镇

400

26.67

340

22.67

162

10.80

238

15.87

340

22.67

250

16.67

141

9.40

175

11.67

盐窝镇

570

38.00

460

30.67

168

11.20

322

21.47

500

33.33

385

25.67

145

9.67

270

18.00

北宋镇

420

28.00

350

23.33

158

10.53

245

16.33

350

23.33

270

18.00

145

9.67

189

12.60


注:以上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基准地价为二级类中的新闻 出版、医疗卫生、社会福利、文化设施、体育、教育、科研用地的  价格;机关团体、公用设施、公园与绿地基准地价参照本基准地价下浮 20%。

三、基准地价内涵

(一)基准日。2019年1月1日。

(二)标准容积率。商服用地为 1.0,住宅用地为 1.0,工矿仓储用地为 1.0,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为 1.0。

(三)土地开发程度。商服、住宅、工矿仓储及公服用地一级地开发程度为“五通一平”(通路、通电、通讯、供水、排水宗地内  场地平整);商服、住宅、工矿仓储及公服用地二、三级地开发程  度为“四通一平”(通电、通路、通讯、供水、宗地内场地平整)。

(四)土地使用年期。商服用地为 40 年,住宅用地为 70 年,工矿仓储用地为 50 年,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为 50 年。

            附件:利政发〔2020〕4号利津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利津县城镇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的通知.pdf

                     利政发〔2020〕4号利津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利津县城镇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的通知.docx

            图文解读:利津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利津县城镇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通知的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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